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黑教助〔2021〕17号)相关规定和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测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经测通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决定推荐以下4名同学获得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要求,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6日,名单如下:
测控18-2班 张鸿昊
测控19-6班 刘柏岩
通信20-1班 周芷妍
通信20-4班 吴文琪
如有异议,请到西区新主楼E1023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电话
86392305,86392301。
测通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