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141次常委会纪要
一、会议通报了我校国防生忠诚教育巡回报告活动有关情况。会议对本次活动的圆满成功和产生的积极影响给予了充分肯定,号召全校各方面工作都要学习国防生培养工作同志们争创一流的精神。会议要求,后备军官学院与学生工作处、团委密切合作,结合当前大学生的思想实际,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将忠诚教育活动扩大到全部在校学生;要在总结优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
二、会议研究了有关处级干部的调出问题。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会议通报了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区内教职工住宅小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讨论了有关问题。鉴于拆迁工作已基本结束,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确定:1.教职工住宅小区采取住宅式建设方案,并就此方案提交校教代会主席团审议表决。2.鉴于项目投入资金量大,招投标工作纳入哈尔滨市招标办统一进行招标,确定了标段划分和工程监理招标等事宜,争取尽快启动招标和开工建设。3.启动招标工作的同时,启动预分房工作。尽快完成房价测算,为分房做准备。4.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要严守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按制度规定办事,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发挥好教代会主席团、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建设监审机构的作用,负责这项工作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做好具体安排,将工作做实做细。5.尽快启动校园内两栋外单位住宅楼的搬迁工作,争取7月末前完成。
五、会议讨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教育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等有关事宜。会议决定,由工会主席杨春同志牵头,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调研工作,抓紧制定学校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由副校长郭二军同志牵头,节约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抓紧制定我校关于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尽快出台实施。
会议决定,在相关规定未出台前,对全校各部门和各级干部提出以下要求:1.精简会议和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提前做好准备,开短会。除学校办公室外,未经批准,其它部门一律不得发各种形式的简报。各类会议一般不布置布质会标,不做背景板;不悬挂气球标语和搭建彩虹门,会场不布置鲜花;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悬挂各种条幅标语。2.规范公款招待。要严格控制公款招待,学校和各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不同时出席同一次宴请,陪客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公款招待一般不提供酒,尤其不得提供名酒;校级领导出席的公款招待,人均消费不超过100元。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购置车辆(包括各学院用留成经费购置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个人驾驶学校公车(包括各学院用留成经费购置的车辆);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不得单独或合乘学校公车(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用留成经费购置的车辆)上下班通勤。4.不得用公款(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留成经费)组织职工出国、出境旅游。以上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以上要求由各学院、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