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各相关学院、教师:
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基本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须为年龄在申请当年的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黑龙江省未来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创新性强,为省内科学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经过科学研究可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未来能够形成黑龙江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黑龙江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申请者及项目进行推荐。高校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企业、科研院所申报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的
2、申请者应具有开展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论著、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申请当年的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相关。
二、申报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申请者首先登陆省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和在线填报(网址http://nsf.hljkj.cn/zrjj/),完成后保存并提交。同时打印项目申请书及附表各一式两份。省杰出青年项目不需网上申报,直接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即可(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省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过一次;已经承担过3次省基金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申请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边缘学科项目。
2、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领域范围要符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突出优势和重点,不属指南范围的项目,原则不予支持。
3、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即从
(2)项目申请经费最高额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2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按1:1资金比例匹配。资金来源年度:重点项目按两年填写,其他项目按一年填写。
4、本年度项目为限额申报,所有申报者须参加校内遴选。
5、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者务必于
(2)各学院须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按照申报类别归类(杰青、重点、面上、青年、留学),并对每类申报者进行排序(排序表见附件)。请务必于
6、其他不明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 张颖 吴明阳
电 话:86390146 863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