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号)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推进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本校教师参加本次课程培训,支持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和我省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开展的各种课程培训。
三、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计入本人的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在学校教务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