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教师: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材料报送
1.《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2. 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2份,并按要求签字;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XXX”)。
3. 2011年10月20日16时前报送新主楼E1910室科技处计划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董传友 吴明阳
电 话:86390146 86390139。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