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支持范围、规模和初次遴选条件
一、支持范围限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本计划支持的初次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校内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
5、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以申报年度的
二、初次遴选论文要求(近3年)
1、自然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或被《工程索引》(EI)收录(要求刊物发表),或者有2篇被《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
2、社会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或2篇被《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要求刊物发表)。
3、艺术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
三、初次遴选教学要求
近两年有本科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四、初次遴选科研成果要求(以下必须具其一)
1、近三年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本人名次为前三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本人名次为前二名),或主持市(地)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2、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者有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主要贡献者。
3、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均为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二次遴选论文及科研成果条件
第一期资助完成后连续参加二次遴选者的年龄不作要求;除论文、科研成果外其它方面的要求参照初次遴选的相关要求执行;对已参加二次遴选未获资助者,不得再参加遴选。
一、 二次遴选论文要求(近5年)
1、自然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或被《工程索引》(EI)收录(要求刊物发表),或者4篇被《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
2、社会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或4篇被《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要求刊物发表)。
3、艺术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被《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
上述论文至少有一半为近两年发表。
二、二次遴选科研成果要求(以下必具其一)
1、近两年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本人名次为前2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或新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近两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前5名),或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1项(前3名)或三等奖1项(主持),或者有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前3名),或者有经验收的省级基金项目(主持)。
3、近两年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三次遴选论文及科研成果条件
第二期资助完成后连续参加第三次遴选者的年龄不作要求;除论文、科研成果外其它方面的要求参照初次遴选的相关要求执行;对已参加过第三次遴选未获资助者,不得再参加遴选。
一、三次遴选论文要求(近5年)
1、自然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3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或被《工程索引》(EI)收录(要求刊物发表),或者6篇被《科学与技术国际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
2、社会科学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3篇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或6篇被《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要求刊物发表)。
3、艺术类及相近学科类,以我校名义发表的并且是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3篇被《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
上述论文至少有一半为近两年发表。
二、三次遴选科研成果要求(以下必具其一)
1、近两年新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近两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前3名),或者主持的项目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1项,或者有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且为本人主持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者有新主持的省(部)级重点项目。
3、近两年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外观设计专利4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培养计划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由院部按硕士点学科实行限额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学院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学科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同时确定指导教师(必须是该学科的带头人、后备带头人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负责资助期内必要的指导工作。学校组织专门评审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支持方案,同时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学校人事处负责落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资助期限与资助额度
受资助者的资助期限不超过7年,初次遴选培养期为3年期。二次和三次遴选培养期均为2年;每一个资助期资助经费额度,自然科学类为3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1.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研究工作,按年度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