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 号)、《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3〕33 号)相关规定和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推荐以下94名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宏磊
联系电话:0451-86392921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