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第一、二款,《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第四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可予以退学处理。经学院核查,2位同学同意按学校规定予以退学处理、1位同学已经去世、2位同学未按期办理退学手续、1位同学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未果,现有吴袭龙等6名同学达到退学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离校手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将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451-86392307。
详细名单见下表。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1 | 传感网11-2 | 1105040220 | 吴袭龙 |
2 | 通信13-4 | 1305030409 | 韩冬 |
3 | 通信14-2 | 1205030211 | 吕双鑫 |
4 | 通信14-2 | 1405030217 | 肖忠迎 |
5 | 通信15-2 | 1505030221 | 汪严 |
6 | 物联网15-2 | 1505040225 | 徐子一 |
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6日